质检总局今年将采取十大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 |
本报讯 3月15日,在国家质检总局3·15大型现场咨询活动现场,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表示,今年将采取十项措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,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包括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,建立进口食品风险预警快速反应制度等。 蒲长城表示,今年质检总局将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,确保我国食品质量安全。除了米、面、油、酱油、醋,还将对肉制品、奶制品、调味品、茶叶、饮料、罐头、方便食品、速冻食品、冷冻饮品、膨化食品等10类食品,实施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,加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。 国家质检总局还将针对食品、农药等10种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产品,加大执法力度,坚决遏制假冒伪劣泛滥猖獗势头。对危及健康安全的不合格产品实行责令企业收回制度,建立市场退出机制。对那些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,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,要通过新闻曝光、撤柜台、撤销生产许可证、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等措施,实施市场退出机制。 在重点集贸市场(商城、商厦)建立质量计量监督技术服务机构。继续在重点集贸市场(商城、商厦)设立质量计量监督、检验工作机构,落实对强制检验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,接受企业、个人的委托检验、检定,接受消费者对产品质量、计量等方面的投诉。坚持打假与扶优并举,加强与名优企业、行业协会联手打假, 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。动员全社会进行监督,对打假举报者施以重奖。
本文转自中国食品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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